烟烟凉风

苍苍。壹【昊健/姬侨×端木赐/古风】

依旧写在前面,取这么个蹩脚的名字是因为请忽略掉两个主角真实的历史存在,本人也并不是个考据党(因为懒和…无知)。所以大家看个乐儿就行了。希望妹纸们喜欢,如果这个古风可以被接受,我会继续写下去,鞠躬。




城东绸庄老板暴毙,老板侄子片刻未耽搁就将凶手绑到了公堂,状告他谋财害命。

周遭邻里只道侄子胡闹,那被五花大绑的小奴隶是万万不敢谋害老板的。

“听口音你是外乡人,不怪你不知。那小奴隶本出身贫寒,当年为了葬母在长街上跪了几天几夜,路人见他羸弱身子使不出力,谁都不肯出钱。直到他遇到这绸庄老板,老板给他安葬母亲,还清债务,还将他收为家奴,赏他这些年饭吃。”

“那如何说他万万不敢杀他老板?”围观人群里,白衣少年微微蹙眉,眼前不过是这俗世中又一桩恩恩怨怨搅缠不清的肮脏事,他却不肯置若罔闻。苦难如洪流席卷人间,他尚可独善其身,却也愿普度周遭一花一木。

那小奴隶倒在大堂中央,任由老板侄子辱骂,拳脚相加。

“住手!”

白衣少年按剑提步冲出人群,却发现有人已然擒住鲁莽无理的原告。

“量刑罪罚自有朝廷法度!你莫要在此放肆!”

那人与白衣少年年纪相仿,剑眉星目,手脚利落。他似是也注意到白衣少年,对于两人均要替旁人伸张正义的不谋而合,他轻颌首。

此生,便如此相识了。

“如何说是奴隶杀了绸庄老板?”那少年眉宇间正气浩然,厉声喝得原告慌忙跪地陈情。

“他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!我叔伯救他性命,赏他衣食,他却恩将仇报,杀我叔伯妄图偷盗财产!”

“有何证据?”

“我叔伯去世之前只有他在伺候!他去送过一次药,我叔伯喝下那药当夜人就不行了!我查过我叔伯的汤药渣,那里面有人参和藜芦!”

“咳咳,”过堂大人自是认得这突然冒出的伸张正义的主儿,“秉公孙侨,绸庄老板这些时日确有体虚症状,所服汤药中有一味人参,而医者都知晓人参与藜芦不可同用!绸庄老板正是死于此!”

邻里哗然,这平素文弱的孩子竟亲手害死恩人!如此忘恩负义,其罪当诛!

“缘由呢?”一旁白衣少年似是有意偏袒弱者。“绸庄老板的饮食想必经手无数,如何就咬定是他?他不过是个家奴,如何有本事私吞这偌大的家产?”

“我叔伯宠了他几日,他便有恃无恐,谋财害命!”

“哦?若绸庄老板多活一日,他便多一日安宁,绸庄老板撒手一去,这家业如何也落不到一个奴隶身上,不管谁坐享其成,他却再无安宁之日。试问他杀人理由何在?我看他倒是不小心成了旁人杀人的刀。”

“理由?”姬侨眼神厉睿,他上前扯开了小奴隶的衣服,旧日伤痕错落。

“主人管教奴才,天经地义!”

人群乱了,有人说这小奴隶生性纯良,不会有伤人的胆量,却是侄子强夺遗产昭然若揭。也有人说即便是小奴隶杀了主人,也是不堪忍受主人虐待,情有可原。也有人说奴隶杀主人就该千刀万剐以儆效尤。

“他施虐成性,你恨他?”姬侨抓住小奴隶,定要问个究竟。

白衣少年却抢在姬侨之前把小奴隶衣服穿好,“别怕,你家老板会庇佑你的。”

“我生母在世时险些打死我,是他医好了我的伤。世上再无如他这般好的人了。”小奴隶终于对白衣少年开口,哭得像个被遗弃的孩子。

“你也知我叔伯待你有恩?!”那侄子气得又要挥拳头,白衣少年赶忙护住小奴隶,姬侨一个箭步将那莽撞糙汉踢翻在地。

“你可知他病重时是何等光景?!原本那般高大的身形,最后佝偻在榻上,满眼的血迹污迹快要把人困固起来。他不准我在屋里侍奉。我只能偷偷混进去看他。他说要让他能快些好起来,就要在药里多加一味藜芦,差我去买,我并不知藜芦与人参不可同用!”

“你承认杀人了!”侄子像是得了天大的许诺,如今万贯家财都是他的了,凡有对他钱财有威胁者必须死!

“他喝过我喂他的药才告诉我他命不久矣,此事对谁都不可说起,他已把家业都变卖了,赠与我远走他乡。”

白衣少年唏嘘道,“是绸庄老板一心寻思,只是他未曾想到留给你的一切就被个不相干的人夺去了。”

“是我杀了他,我愿偿命!只求我死后邻里街坊能将我埋在他左右,下一世我定好好侍奉他!”

白衣少年却再无言语,只垂手默默解着香囊。叮叮当当,似是有不少钱,姬侨猜出白衣少年的意图,“依郑国律法,奴隶弑杀主人者弃于荒野,令野狗食之,不得留全尸。”

白衣少年不听,仍是将香囊塞给了小奴隶,转身就消失在熙熙攘攘的街上。

 

 

 

月色融融,与喧闹酒肆一水相隔的草庐里,白衣少年又将佳酿添了一壶,这酒味香醇,是他几年前身临战场前线时饮过的味道。若,姬侨一身戎装,那定是战场上最神武的少年将军吧,披荆斩棘,无往不利。

“你这样喝酒易伤脾胃,不如先喝些热粥。”

一个热气腾腾的陶罐推到白衣少年面前,里面散发着暖人的香气。抬眼间,姬侨已毫不客气落座一边。

“你是哪国人?来郑国作甚?”姬侨从袖子里掏出筷子,直接夹走了少年餐盘里的肉肉,甚是熟络。

白衣少年心疼,蹙眉道,“郑国种种,大人事无巨细,细到要盘问一个过客?”

“大人?你认得我?!”

“我不认得您,但我认得您身上的绸缎。”少年瘪着嘴开始吸溜吸溜喝粥。

白衣少年念着这几日郑国牡丹开得正好,便押着这一批的绸缎到了郑国。悉数上贡郑国王室,却被告知有两匹绸缎的花样被嫌弃得很。少年本打算再贡几匹样式新颖的,宫里又传出话来,那两匹绸缎已被人当宝贝寻回家去,此次供奉的差事办得好。此刻,这两匹绸缎已化为郑穆公王孙姬侨身上的华服,这样式颜色,别说,还真是丑。

“咳咳,这,这是我刚贩到郑国的新货。阁下是我在郑国所见穿此衣料第一人,想必非富即贵。”

“你眼光不错,我最喜欢这织纹。你家铺子在哪,我叫手下人多买些料子回来。”嚼着肉,一杯柔润的佳酿滑过喉头,姬侨连连称赞,“这酒也好!你的东西怎么都是好的!”

噗,一口热粥险些喷到姬侨脸上。

姬侨喜欢白衣少年软糯的样子,像膳房里刚出锅的团子,招呼着他去吃。少年任由姬侨赖着,虽说姬侨位高权重不可得罪,但他笑的时候两颗可爱的虎牙也着实让人不忍拒绝吧。

“怪不得大人平日不苟言笑。”

“什么?”

灯火阑珊,月夜朦胧,这天地万象恰如其分的温柔。

只愿今夜再长一些。

“谁?!”

方才静若处子的姬侨,突然动若疯狗。白衣少年只见一道银光闪过,姬侨已于几丈外与人刀兵相见。

“都住手!”少年知道两方实力,只怕缠斗起来,这一夜都不可分出胜负,他还要回家睡觉。

“请问阁下大名?”高手过招,几个回合就可摸清对方虚实。姬侨佩服眼前精瘦的少侠。

那人却敢无视姬侨,只道,“先生,该回去歇着了。”

“我知道啦,山妈。”白衣少年翘着脚,不耐烦的喊道。

“公孙侨,我走啦。这粥太寡淡,下次记得带些小菜。”

“喂,你已将我猜透,还不告诉我你是何方神圣?”

“这点小事难得住你?”

 

 

离开郑国前,白衣少年在绸缎庄子饮茶,亲自监督下人将送与公孙侨府邸的绸缎装了车。在山妈眼里这就是一车黄金要白白送了人,不免心痛万分,“这花色虽说是这几年卖不出去的,但就这么送出去……哎?你觉得他穿了会好看?”

“他啊,穿什么都好看。”

山妈不想再搭理他家先生,最后丢下一句,“对了,那天你在街上管的争家产闲事,听说公孙侨最后给那个小可怜修了个空坟。”

“来人!拣库房里最好的酒,再装上十坛!”


评论(9)

热度(19)

  1.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